民数记 5:12-31

民数记 5:12-31 CUNPSS-上帝

「你晓谕 以色列 人说:人的妻若有邪行,得罪她丈夫, 有人与她行淫,事情严密,瞒过她丈夫,而且她被玷污,没有作见证的人,当她行淫的时候也没有被捉住, 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,疑恨她,她是被玷污,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,疑恨她,她并没有被玷污, 这人就要将妻送到祭司那里,又为她带着大麦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,不可浇上油,也不可加上乳香;因为这是疑恨的素祭,是思念的素祭,使人思念罪孽。 「祭司要使那妇人近前来,站在耶和华面前。 祭司要把圣水盛在瓦器里,又从帐幕的地上取点尘土,放在水中。 祭司要叫那妇人蓬头散发,站在耶和华面前,把思念的素祭,就是疑恨的素祭,放在她手中。祭司手里拿着致咒诅的苦水, 要叫妇人起誓,对她说:『若没有人与你行淫,也未曾背着丈夫做污秽的事,你就免受这致咒诅苦水的灾。 你若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,在你丈夫以外有人与你行淫, (祭司叫妇人发咒起誓,)愿耶和华叫你大腿消瘦,肚腹发胀,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诅,成了誓语; 并且这致咒诅的水入你的肠中,要叫你的肚腹发胀,大腿消瘦。』妇人要回答说:『阿们,阿们。』 「祭司要写这咒诅的话,将所写的字抹在苦水里, 又叫妇人喝这致咒诅的苦水;这水要进入她里面变苦了。 祭司要从妇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,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,拿到坛前; 又要从素祭中取出一把,作为这事的纪念,烧在坛上,然后叫妇人喝这水。 叫她喝了以后,她若被玷污,得罪了丈夫,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,她的肚腹就要发胀,大腿就要消瘦,那妇人便要在他民中被人咒诅。 若妇人没有被玷污,却是清洁的,就要免受这灾,且要怀孕。 「妻子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, 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,疑恨他的妻,就有这疑恨的条例。那时他要叫妇人站在耶和华面前,祭司要在她身上照这条例而行。 男人就为无罪,妇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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